自考00146中国税制(复习重点):第七章资源税制
第七章 资源税制
资源税制是对自然资源征税的税种的总称。
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
资源税征税范围
级差资源税是国家对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的单位和个人,由于资源条件的差别所取得的级差收入课征的一种税。
在资源税中,煤炭的征税范围为原煤。
我国正在酝酿的资源税改革新措施中,准备把资源税征收方式改为从价计征。
资源税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课税数量为销售数量。
资源产品中,原木不征收资源税。
耕地占用税采用的税率是定额税率。
土地资源不是资源税应税项目
对土地增值额的课税实质课税对象是土地收益和地租。
开征土地增值税的意义
土地增值税的作用。
属于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的是城市、建制镇、工矿区。
耕地占用税实行的是定额税率。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规定减半征收。
资源税属于从量计征的税种。
征收资源税的意义:调节级差收入,有利企业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加强资源管理,有利促使企业合理开发、利用国有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