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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福建自考《合同法》重点考点(十五)
2018-12-20 18:10
来源:
福建自考网
【前言】学有所成,了解文章重点知识点,熟悉课程关键内容,考生也能够取得好成绩,查看2019年4月福建自考《合同法》重点考点(十五)。
十七、居间合同
(一)居间人义务
1、忠实报告义务
2、保密义务
(二)报酬及费用请求权
1、居间成功的,有报酬请求权,但居间费用自理
2、在报告居间中,由委托人支付报酬;在媒介居间中,由居间促成的合同当事人平均分担报酬。
3、居间失败的,无报酬请求权,但可以向委托人主张居间支出的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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