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尚书台诸曹设置:相府分曹理事造成对皇权的威胁,皇帝就用尚书台分曹理事来削弱相权,始于西汉成帝。
(1)三公尚书:主管岁尽考课诸州郡事;
(2)吏部尚书:主管选举祠祀事;
(3)民曹尚书:掌管缮修功作盐池园苑事;
(4)客曹尚书:主持护驾羌胡朝贺事;
(5)二千石尚书:主管辞讼事;
(6)中都官尚书:掌管水火盗贼事。
11、尚书分曹与相府分曹理事制度的不同:
(1)尚书台已是政府的公职人员,其演化的趋势就是隋唐六部二十四司的国家政体的体制,是隋唐六部制度的雏形。
(2)地位崇高,很大程度替代了三公的诸曹职能。
12、郡守的职权:
(1)郡守执掌一郡军政大权,且无副职牵制,都尉虽与郡守同秩,且有协助郡守处理军务之职守,但仅是副将而已,郡将为太守,到东汉时,甚至“省诸郡都尉,并职太守;
(2)郡守有自辟属吏的权力,且郡守与属吏间的关系密切,属吏的实权常高于中央任命的佐官。
13、郡县长官的两类属官:
(1)佐官,包括丞(协助郡守治民)和尉(协助郡守主持军务),由中央任命。
(2)属吏。包括功曹等掾吏,由郡守自行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