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中国税制》课堂整理资料(五)
企业所得税
1、 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2、 税率: 25%
3、 征税对象: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它所得)
4、 企业所得税的收入总额:
企业收入总额(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它所得)=以货币形式的收入+以非货币形式的收入
5、不征税收入: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6、 可扣除项目:1、银行按规定加收的罚息
2、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
可扣除的税金: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关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销售税金及附加、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可扣除项目的特殊规定:1、企业实际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的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额所得额时扣除。
2、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的职工工薪准予在税前扣除(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奖、加班工资等)
3、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的部分,准予扣除。 4、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5、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
6、企业发生的与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
7、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15%的部分,准予扣除,
8、金融业一句规定集体的呆账准备,按其提取呆账准备资产期末金额1%计提的部分,准予扣除。
9、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的职工工薪薪金准予在税前扣除
10、企业为其投资者或雇员个人向商业保险机构投保人的人寿保险或财产保险,不得在税前扣除。
11、企业按国家规定为特种工种职工支付的法定人身安全保险费,准予在税前扣除。
12、企业经营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可以扣除
13、符合规定的汇兑损失可以扣除
14、提取专项资金的扣除 15、遭受损失的扣除
16、保险费用的扣除(财产保险、企业保险呢)
17、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可以扣除
18、企业转让资产的扣除
7、不得扣除项目: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款 3、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5、赞助支出
6、企业出售职工住房发生的财产损失不得扣除
8、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9、纳税期限:分月或分季预缴 ,自年度终了15日内申报, 以一年为一个纳税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