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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免考有哪些新规定?

2013-12-30 22:21来源: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问:英语免考有哪些新规定?
答:申请免考英语(一)课程的考生可在自学考试其它专科或本科专业中选考不低于7学分的若干课程。英语(二)可用自学考试基础科段、本科段、独立本科段的课程2门以上(学分达到14学分及以上)合格成绩顶替。凡获得全国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证书的考生和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2级笔试合格的考生,可免考英语(一),通过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3级笔试的考生,可免考英语(二);获得大学英语4级合格证书或成绩在426分以上(含426分)的考生可免考英语(一)和英语(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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