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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师范大学】自考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2014-06-23 21:30来源:闽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闽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毕业论文(设计)是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进行科学研究的初步训练,是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培养创新精神和独立工作能力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提高继续教育教学水平,适应学校教学改革与发展的新形势,强化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根据《漳州师范学院关于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规定》(漳师教[ 2006](227)号)及修订稿,特做如下规定: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程序
毕业论文的工作程序主要包括:确定题目或方向、学生选题、制定论文提纲(设计方案)、开展实验(实践或调研)、撰写论文(完成设计)、教师审阅论文(设计)、 答辩、评定成绩、总结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材料存档。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管理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主要由继续教育学院、专业所在学院、专业指导教师共同负责管理,各教学点协助办理。其主要职责如下:
1、继续教育学院的主要工作职责:
(1)制定有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管理规定及其他文件。
(2)负责对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各个环节进行质量监督和检查。
(3)负责全院毕业论文(设计)的汇总和总结工作,协调解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汇编《优秀毕业论文集》。
2、专业所在学院的工作职责:
(1)根据学科特点,参照继续教育学院制定的有关文件,制定本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并向专业指导教师布置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任务。
(2)检查本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处理本专业毕业论文(设计)中的有关问题。
(3)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
(4)组织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评选本专业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并向继续教育学院推荐。
(5)负责本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的档案管理。
3、专业指导教师的工作职责:
(1)编制及审定毕业论文(设计)题目。
(2)审核、指导并审查学生拟定毕业论文(设计)课题方案及进程安排;审阅所指导的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学生进行修改。
三、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
1、选题要符合专业培养目标、体现专业培养方向,切实做到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
2、选题要有一定的研究价值和现实意义,有一定的开拓性和创新性,并充分考虑主客观条件,做到大小适宜,难度适中。
3、选题或内容每学年应有一定的更新。
4、选题征题题生比应大于1:1,学生可在专业指导教师所确定的论文(设计)题目中自由选择;学生也可以自己提出课题,但须经专业指导教师审定批准,不能选做偏离专业培养目标的课题。
5、原则上一人一题。若课题需要由两个或几个完成,须由指导教师提出,经学院领导批准。参加合作的学生必须明确个人所承担的任务独立予以完成,并撰写各自的论文(设计)。
6、论文(设计)题目一经确定,不得任意变动。必须改变题目时,须经指导教师同意批准。
四、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
1、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 (含中级) 以上职称或硕士(含硕士)以上学位。
2、每个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数量理工类专业原则上不超过6人,人文管理类原则上不超过8人。
3、提倡聘请校外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科研人员、相关管理干部等参与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工作,但一般应由本校教师负主要责任。
4、指导教师由专业所在学院安排,报继续教育学院备案。
5、指导教师的工作职责:
(1)指导并审查学生拟定毕业论文(设计)课题方案及进程安排;应定期和学生见面,及时发现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中的问题,并耐心指导。
(2)审阅所指导的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学生进行修改。
(3)指导学生做好答辩前的准备工作。
五、对学生的要求
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期间必须完成以下任务:
(1)选定课题。
(2)按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
(3)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2、学生在完成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发现有抄袭或未完成者不得参加答辩,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计为零分。
六、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格式要求(附样本)
论文(设计)的格式一般要求按科研论文体例撰写(特殊专业可按其他体例),按以下顺序装订:
1、封面:封面按学校要求统一格式。
2、题目: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字数要适当,一般不宜超过20个汉字,必要时可加副标题。
3、中文摘要和关键词:摘要内容应简要概述本论文(设计)研究的主要内容等,一般在200字左右。关键词应是能反映文章最主要内容的术语,一般为3-5个左右。
4、目录:目录是论文(设计)各组成部分的小标题,目录按章、节排列编写,标明页码,以便阅读。目录中的标题应与正文中的标题一致。
5、正文:正文应包括引言、正文主体和结论,文科毕业论文一般在5000字以上,理工科毕业论文(设计)一般在3000字以上(各系可结合专业特点另行规定)。
6、参考文献及注释:
(1)参考文献:参考文献一般为正式出版的学术期刊、学术会议论文集、图书等,一般不少于4篇,按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序码以中括号放在引文处右上角,。
(2)注释:文内解释性说明用语,按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序码以圈括号放在加注处右上角,内容排在加注处所在页的页下,注意序码每页单独排序。 “注释”内容排列格式同“参考文献”。
7、附录:附录部分包括:设计图纸、实验所用仪器设备性能简介、计算机程序、译文、调查问卷等。
8、致谢:在致谢部分,学生应对导师和给予指导或协助完成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和个人表示感谢,对课题给予资助者也应予感谢。内容应简洁明了、实事求是。
9、毕业论文(设计)的打印要求:一律要求用电脑打印(A4规格),具体格式见样本。
七、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都要进行答辩,答辩在专业所在学院或各教学点进行。
1、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应在专业所在学院领导下进行,各学院应建立有半数以上高级职称或高学历教师组成的答辩委员会,负责拟评“优”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并评定答辩成绩和综合成绩。
2、在学院答辩委员会领导下,按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科性质和人数划分答辩小组,由有一定经验和水平的教师3-5人组成答辩小组,答辩小组至少要有一名高级职称教师,要有主辩人,负责每一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指导教师一般不担任所指导学生的主辨人。
3、各学院在答辩前应制定出答辩程序,安排答辩地点、答辩时间、准备所需器材等。
4、参加答辩的学生事先应做好准备工作,答辩时简明扼要地介绍论文(设计)的研究意义、主要观点和内容、研究方法、研究结果、改进建议等,介绍时间一般为5—10分钟左右,可采用课件介绍。
5、答辩教师对学生质询,以主辩教师为主,一般要围绕论文(设计)内容及相关知识进行,要针对课题关键内容有准备地提出问题,提问要简明、突出。
6、答辩过程应指定专人对答辩全过程做详细记录。
7、答辩小组应认真客观地填写《漳州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评分表》(附表六)。
八、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及存档管理
1、毕业论文(设计)一律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级评分。100~90分为“优秀”、89~80分为“良好”、79~70分为“中等”、69~60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
2、拟评优秀的毕业论文(设计)最终成绩需在参加学院答辩委员会答辩后由学院答辩委员会评定,其他毕业论文 (设计)的综合成绩答辩小组评定。
3、如成绩有异议,可提交学院答辩委员会评定,最终成绩以答辩委员会评定的成绩为准。
4、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一般应为正态分布,优秀率一般应控制在10%以内。
九、毕业论文(设计)的时间安排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一般安排在完成所有课程后进行,由继续教育学院统一安排,持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8周,特殊专业可延长时间。全部工作应于学生毕业前两周完成。
十、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学校继续教育学院。
 
闽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4年3月1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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