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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2017年4月自考刑事诉讼法学真题答案及评分参考

    2017-06-15 16:10:00   来源:其它    点击:   
    自考在线学习 +问答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1、B2、C3、A4、C5、D

      6、A7、D8、B9、B10、A

      11、C12、D13、B14、C15、D

      16、A17、B18、B19、C20、A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21、ACDE 22、CDE 23、ABCDE 24、ABCD 25、ABCDE

      三、判断改错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1)考生作答所用词语、句式、前后顺序与答案不同,只要意思正确,就应给分。

      (2)考生要点回答不完整,也应酌情给分。

      26、×(2分)证据能力,是指证据资料在法律上允许其在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的资格。(1分)

      27、×(2分)辩护权是辩护制度产生的基础,辩护制度是辩护权的保障。(1分)

      28、√(3分)

      29、×(2分)我国公诉制度以起诉法定主义为主,起诉便宜主义为辅。(1分)

      30、√(3分)

      四、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评分参考】

      (1)考生作答所用词语、句式、前后顺序与答案不同,只要意思正确,就应给分。

      (2)考生要点回答不完整,也应酌情给分。

      31、审判组织,是指人民法院(1分)审判案件(1分)的具体组织形式。(1分)

      32、书证,是指以其记载的内容或反映的思想(1分)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1分)书面材料或其他材料。(1分)

      33、逮捕,是指公安机关、 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1分)为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进行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1分)而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1分)

      34、通缉,是指经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决定(1分)并由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1分)公安系统通力合作,采取有效措施,将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追捕归案的一种侦查活动。(1分)

      35、延期审理,是指在法庭审理过程中,(1分)由于遇到了影响审判继续进行的情况,(1分)法庭决定将案件的审理推迟,待影响审判进行的原因消失后,再继续开庭审理。(1分)

      五、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6分,共18分)

      【评分参考】

      (1)考生作答所用词语、句式、前后顺序与答案不同,只要意思正确,就应给分。

      (2)考生要点回答不完整,也应酌情给分。

      36、辩护人的诉讼地位可以概括为:辩护人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专门维护者。(2分)辩护人的这一诉讼地位包括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一方面,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所维护的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而不是非法权益。因此,辩护人只能根据事实和法律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辩护,而不能为其当事人谋取非法利益,更不得教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翻供,引诱证人作伪证或者进行其他妨碍司法的行为。(2分)另一方面,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唯一的职能就是辩护,除此以外没有别的职能。(2分)

      37、侦查的主要任务有三个方面:

      (1)收集证据,查明犯罪事实,查货犯罪嫌疑人。(2分)

      (2)及时制止某些持续进行的犯罪并且预防该犯罪分子继续犯罪。(2分)

      (3)为提起公诉和审判的顺利进行提供可靠的、充分的证据。(2分)

      38、死刑案件的核准权由最高人民法院行使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1)有利于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死刑案件的适用标准。(2分)

      (2)有利于控制死刑的适用,减少死刑执行案件。(2分)

      (3)有利于防止死刑适用的错误。(2分)

      六、论述题(本大题10分)

      【评分参考】

      (1)考生作答所用词语、句式、前后顺序与答案不同,只要意思正确,就应给分。

      (2)考生要点回答不完整,但所回答要点论述较好,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加分,但每小题得分不得超过该题满分。

      (3)考生作答与答案要点意思不一致,只要言之成理,可酌情给分,但每小题得分不得超过该题满分。

      39、公、检、法机关协调和共同协商案件是不合法的,它违背了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2分)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该规定明确了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2分)该原则要求,公、检、法机关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首先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2分)在此基础上相互支持,通力合作,对其他机关发生的错误应及时纠正,防止司法权的滥用。(2分)公、检、法机关协调和共同协商案件强调互相配合,忽视了分工负责和相互制约。(2分)

      七、案例分析题(本大题12分)

      【评分参考】

      (1)考生作答所用词语、句式、前后顺序与答案不同,只要意思正确,就应给分。

      (2)考生要点回答不完整,但所回答要点论述较好,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加分,但每小题得分不得超过该题满分。

      (3)考生作答与答案要点意思不一致,只要言之成理,可酌情给分,但每小题得分不得超过该题满分。

      40、本案在诉讼程序上存在以下几点违法之处:

      (1)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对本案审理违法,本案被告人是聋哑人,依法不能适用简易程序。(3分)

      (2)人民法院对被害人的民事请求不予受理违法。被害人王某就医疗费用等损失的赔偿提出的请求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依法应当受理并原则上一并作出判决。(3分)

      (3)未为被告人提供聋哑语翻译违法。本案被告人是聋哑人,人民法院依法应当为其提供翻译。(3分)

      (4)法庭决定终止审理不当。本案事由不属于终止审理的事由,人民法院不能作出终止审理的决定。(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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