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福建自考网!福建自考网为考生提供福建自学考试信息服务,网站信息供学习交流使用,非政府官方网站,官方信息以福建教育考试院www.eeafj.cn为准。
2020年4月福建自考《合同法》知识点:合同与合同法
以下是福建自考网给大家整理的2020年4月福建自考《合同法》知识点:合同与合同法,以此帮助参加福建自学考试的考生。与更多考生交流学习,考生可进入福建自考微信交流群一起学习复习。
第一章 合同与合同法
本章是关于合同及合同法的基础知识。所谓合同。又叫契约,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它具有三个方面的特征:
第一、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是引起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产生、变更、终止的合法行为,而非事实行为。
第二、合同的目的和宗旨是在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第三、合同是当事人意思一致的;示,是他们之间的协议。这里的意思表示一致是要求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均要作出意思表示,且其意思表示是平等、自愿、真实和完全一致的。
合同是债发生的最重要、最常见的原因之一所谓债是发生在特定主体之间的,以请求为特定行为的法律关系,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是债务人。在债的法律关系中、债的主体、客体和内容都是待定的债的主体是指债的当事人,具有特定性和相对性债的客体是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债的内容则是主体所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由合同引起的债叫合同之债。但无论是债的关系或合同关系,均须纳人法的调整范围之中。
合同法就是调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的法律,是我国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确认了我国现实法活中的15种有名合同,并进一步强调无名合同也适用其总则的热定、但值得注意的是,合同法只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技议应用其他法律的规定,而不适用合同法。学员学习本章内容时,应了解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债的概念及特征,了解合同关系的要素及相对性原理,理解合同的分类,了解合同法及其特征。
需要注意的具体问题是:(1)基础知识:合同的概念及特征;合同的要素;合同的分类及划分依据,并能举例说明之;合同法的概念及适用范围;合同法的特征:合同法的历史发展。(2)重点及难点问题包括:合同与经济合同的关系;债的概念及法律特征;债与合同的关系,合同关系的相对性原理;债的关系的三要素及其内容;合同法与物权法的关系;合同法与民商法的关系等。
福建自考培训报名入口
上一篇:2020年4月福建自考《大学语文诗词》复习知识(三)
下一篇:2020年4月福建自考《合同法》知识点: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最近更新
- 2025年4月福建自学考试备考方法 11-27
- 2025年4月福建自考应该如何备考呀? 11-21
- 2025年4月福建自学考试应该如何学习呀? 10-31
- 2024年10月福建自学考试考前如何备考? 10-16
- 福建自学考试备考方法 09-13
- 2024年10月福建自考学习方法? 09-05
- 2024年10月福建自学考试如何备考呀? 09-04
- 福建自学考试备考方法有哪些呀? 08-19
- 2024年下半年福建自考备考技巧有没有? 08-15
福建自考
- 漳州自学考试文凭是否得到国家承认? 11-26
- 2024年下半年三明自考成绩查询时间? 11-22
- 参加2025年4月莆田自考如何选报适合... 11-21
- 福州自考命题范围是怎样规定的? 11-19
- 厦门自考文凭是否得到国家承认? 11-19
- 泉州自学考试试题常用题型及类别有哪... 11-15
- 厦门自考考试分数如果不及格怎么办? 11-14
- 2025年4月福州自学考试时间? 11-13
- 南平自学考试文凭有什么用? 11-06
扫一扫加入微信交流群
与其他自考生一起互动、学习探讨,提升自己。
扫一扫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获取自考信息以及各类学习资料、学习方法、教程。
扫码小程序选择报考专业
进入在线做题学习
查看了解自考专业
查询最新政策公告
进入历年真题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