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考院自〔2017〕23号
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主考院校:
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打印规范》(教试中心函﹝2017﹞133号)的要求,自2017年下半年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须彩色打印,并对考生照片背景、分辨率等提出规范要求。针对我省实际,经研究,我省2017年12月31日之前自学考试在籍考生申请预毕业时需要重新采集照片信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生申请预毕业时应上传近三个月内免冠正面露双耳的标准彩色数字证件照片,必须为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小50KB-1MB,360*480像素,24位真彩色,照片清晰,不得使用翻拍、ps软件处理,原则上应到当地照相馆采集后上传,严禁小照片放大后上传使用。
二、考生上传的近期证件照经系统审核通过后方可到所属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试点专业向各主考学校)进行毕业生现场确认。
三、2018年1月1日起,新生照片应严格按照以上标准上传,毕业预申请时将不再重新采集照片信息。
各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主考院校应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严格落实,认真做好自学考试考生信息采集工作。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17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