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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司法自考考生可提前办理毕业证书的通知
2013-11-25 16:03
来源: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凡获得2013年全国司法考试合格成绩的自学考试考生,如需提前办理毕业证书,请于
12月7日前
将司法部普法网上打印的成绩单和个人申请报告(应写明自考准考证号、姓名、专业、联系电话),用特快邮寄至福州市通湖路后曹13号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林伟霖收,邮编:350001。联系电话:0591-87665937、86215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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