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2013年上半年自考毕业生有关工作,现将自考毕业申请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申请材料:
至2013年4月止已通过全部课程(含实践),申请办理毕业证书的考生,请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生申请表及毕业生鉴定表各一份。可从福建教育考试院http://www.eeafj.cn/syzxksyy/下载。
2、历史成绩单(可从福建教育考试院的成绩查询中下载),历史成绩不完整的,用手工按合格证书上的课程、成绩及准考证号补充完整(包括实践性环节和毕业论文)。如出现转考、免考、加考及顶替英语的课程,应在表中的《备注》栏填写清楚。
3、身份证及准考证复印件一份(请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4、网上办理免(转)考的,需上交网上免(转)考申请审核结果单(A4纸打印)。
5、准考证原件(与免考或转考资料一并装入小信封),并在信封上写上准考证号、专业、姓名、联系电话。
6、办理本科毕业证书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交原大专毕业证复印件、并按专科毕业证书的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本省自考毕业生只须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
(2)专科毕业证书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以查询到的,不必进行学历公证,但必须打印“学历查询报告(含二维码)”提交;
(3)专科毕业证书如在中国学生信息网无法查询,考生申请毕业时提供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7、办理毕业证费用:50元/生。
二、注意事项:
1、申请毕业时我院全日制学习的自考生须提交离校单或两年的交费凭证复印件。
2、请各办学点将以上材料准备齐全,并统一用资料袋交到我办。
3、因考试违纪处罚期未满的,不得办理。
4、原厦门开放教育的考生及原海纳百川的考生可以按上述要求将申请材料准备齐全,用资料袋装好后邮寄至我办(请务必注明考生姓名及本人联系电话)。
为了防止信件丢失,来信请寄:福建农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游老师(收) 邮编:350002
(如来人递交申请材料,请到福建行政学院(福建江夏学院金山校区)5号楼304)
5、办理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5月13日(节假日不办理),延误时间的,毕业时间顺延。
6、联系人:游老师 联系电话:0591-63115590
三、领取毕业证书
1、本人领取: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福建行政学院(福建江夏学院金山校区)5号楼304自考办领取。
2、委托他人领取毕业证书者,须手写一份委托书交给代领人。代领人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手写的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方可代领毕业证书。
友情提示:根据《福建农林大学成人高等教育系列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工作实施办法》,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2013年毕业的自考本科生应在获得毕业证书当年的12月内,向我校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提出书面申请。根据我校学位授予的有关规定,逾期不予受理。请相关考生(属办学点的应向办学点申请)登陆我院网站www.cjxy.fafu.edu.cn查阅通知。
福建农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
201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