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国家的本质与职能
国家的本质问题,也成为政治学中的核心问题。
国家:是维护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统治的机器,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机器,是迫使一切从属的阶级服从于一个阶级的机器。
三层含义:(1)有阶级社会的组织。
(2)阶级统治。
(3)是个机器。
国家权力:是指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并作为社会整体的代表,以强制力保障实施的、管理社会公共事物的权力。
国家权力与社会相分离的表现有三方面:
第一, 管理者的常任化和管理机构的专门化。
第二, 职业性的常备军的建立。
第三, 赋税制度的确立。
阶级权力通过一定形式上升为国家权力的结果。公共权力的产生是人类社会由原始状态进入文明状态的必要条件。
国家权力特性主要表现:
第一, 强制力的垄断性。
第二,普遍的约束力。
第三,主权性。国家主权:是统治阶级专政的全权在政治、法律上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