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驱者的贡献
我们知道孔德因为最先提出社会学一词,被称为社会学的创始人,但实际上,在他创立社会学之前,已经有许多先驱者为这一学科的出现作了不可或缺的思想贡献了。
维科(1668-1744):《新科学》中将人类历史划分为:神的时代、英雄时代和凡人时代。他认为国家政权都要符合被统治的人民的本性。所以凡人时代的人道政府或君主政府是最好的政体。与契约论不同,他认为人性和社会都是可变的,人类社会是历史的,社会制度和人的关系都是行动的产物。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
他使用了理想类型的概念并使法具备了比前人或同时代人更多的内在一致性
理解到比较研究的重要性
发展了社会的成分在功能上是相互依赖的。
他是一个社会唯实论者,认为社会是一个只有从整体角度看才有意义的系统,在此基础上提出普遍精神,可以说是某种生活方式和共同关系的形式。
缺憾:虽然孟德斯鸠在共时态的社会类型方面进行了出色的探讨,但历时态方面却忽视了社会形态的演变。
3中的人物弥补了这一缺憾。休谟、斯密和弗格森不仅强调社会的结构性,而且看到不同社会类型之间的转化。
休谟(1711-1776):交往是人性的产物
亚当`斯密(1723-1790):通过“看不见的手”来表达经济学的自由主义秩序观的同时暗示了一种社会过程的历史决定论,并且预见到社会可以作为控制自己行为的镜子而发挥作用——公共的旁观者。(库利的镜中我)
亚当`弗格森(1723-1816)《市民社会史文集》:原始社会、野蛮社会和精致社会。他并不对社会进步保乐观态度,他比同时代的人更早地看到了工业方面进步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他认为分工以及由分工所造成的社会分层是社会不可缺少的整合要素。另一方面,分工造成的人的片面发展等异化和非人化的后果。(机械化过程中,人就像一个零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