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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福建自考《中国行政史》考试重点:隋唐(7)

2018-10-25 10:48来源:福建自考网
  19、官员选拔的途径:
  (1)科举制度;
  (2)门荫、行伍、流外入流、入幕制。门荫:是为贵族及官员子弟承袭政治特权而设置的制度;行伍:是指士卒通过积累军功而获得的低级武职或勋位,然后再积功升迁为官的制度;流外入流:是指九品官以下的各种政府机构办事员在服务过程中积累年资,并通过考核程序迁转为正式政府官员的入仕方式;入幕:是充任藩镇幕府僚属,若得府主信任,不仅升迁快,且握有实权。
  20、吏部铨选官员的标准:称四制,即所谓身、言、书、判四条标准,要求入仕者体貌丰伟、言辞大方、书法工整、判词通顺。
  21、官员考核:由吏部主管考课,每年一小考,四年一大考,考核结果是官吏的升迁的基本依据。
  22、差遣任职法的利弊:使职差遣是唐代一种特殊的任职法。唐代任命某官负责处理专门事务,称为差遣。被差遣者如果是职事官,事毕即回任,大致地说,差遣可归结为“置使”和“检校”两大类,置使又可分为两类:一是国家常有事务,但又不适宜设专官加以管理。二是为某专门事务临时委任负责人。置使的目的是为了弥补政务管理体制的不足,以增强其机动应变能力。“检校”本是检查校阅之意。所谓检校官是在名义上不授某官职,而实际上让其管理某官职应负责的实际事务。这类差遣职是在原有行政管理体制内采取一些非正常的临时性措施,通过这种方式皇帝达到插手具体事务,集权于一身的目的。这种官吏任用方法,具有两面性,它既是皇帝控制政权,直接插手具体事务的一种手段,也造成庶务管理的随意性;另一方面,随着社会政治经济的不断发展,客观上也要求统治者用临时置使、随时订补的办法,在保证行政管理体制基本稳定的情况下,增加整个行政管理体制的应变能力。总之,使职差遣有其利也有其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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